这两拨人的事情解决完,阿山和赵军就叫他们回去了。他俩分别带着四眼仔和石志坚,留下旁听。
现在剩下的人,都是这几天秦天和老石头找来的朋友,他们在兰桂坊都有自己的房产,他们也都支持开发兰桂坊的计划。
乔宏伟按照孙大海制定的开发计划,向他们做讲解。
眼下的开发筹备小组,如果能获得兰桂坊三分之一以上的房主支持,就将正式成立开发公司,开始运作兰桂坊的开发项目。
因为兰桂坊的房屋基本上都是平房,全都是几十年前建造的,已经没有使用价值,因此房主们将以房产证上的地皮面积,作为入股的资本。
入股时的地皮面积乘以香江政府公布的地区土地均价,便是入股的土地价格。
房主入股后,房屋将由开发公司统一拆除,新建成不同的建筑形式,用于出租、出售给酒吧、餐饮及相关产业,形成酒吧餐饮一条街。
房主将从1983年起,连续享受20年的地产补偿,每年补偿金额为本人入股时土地价格的百分之五,在第二年春节前,由开发公司统一发放。
同时,房主也享有开发公司部分的分红权,分红金额为开发公司每年净利润的百分之二十,由全体入股房主按照入股土地面积,平均分配。
2003年补偿到期后,按照当时的地区土地均价,重新计算房主入股土地价格。
房主到时有,且只有两种选择:一是按照03年土地价格,将土地出售给开发公司;二是按照03年土地价格,正式入股开发公司。
以上就是开发兰桂坊时,房主主动参与进来,所得的利益。
规则很简单,香江人经济头脑都不错,乔宏伟说完,大家基本上搞明白了。
个别人还有些疑问,乔宏伟和曹勇,一一为大家做出了解答。
入股协议中最后有条重要的条款:此协议不可逆,不可单方面终止,解释权归兰桂坊开发公司所有。
曹勇为此向房主们做出解释,因为一旦房主入股,交出房子,开发公司就会成片拆除旧房,在原地重建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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