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
林煜点点头,“可以,但是要在我可接受范围内——也就是说,除了你之前的胡言乱语,以外的都行。”
“那我想跟着你,可以吗?”
“跟着我?”
林煜眉头一皱。
那岂不是以后每天都要见到这小孩?
想想又是哪里都不舒服。
方离眸子一垂,“叔叔,可以吗?”
不是很可以。
两个不熟悉的人处在一个环境里本来就是一件逼仄的事情,何况对方是和自己有过肌肤之亲的男生,而且这个人只有十八岁,从任何角度考虑,都不是林煜能接受的。
林煜没说话,战略性开了瓶旁边的可乐留着一会做菜用。
大概是职业病,也是一种职场的默认规则,沉默自动成拒绝礼貌的代名词。
方离没等到答案,又说:“不是说除了我之前说的话你都能答应吗?我没有要求你和我交往。”
靠!
这小孩追他怎么一点自觉都没有?
非要把喜欢他的话往明面上说?
含蓄都去哪了?
特别是,到底喜欢他啥啊?
林煜深吸一口气,思忖一会劝慰道:“小孩,我年纪比你大很多,你什么心思我了解,但是我真心劝你一句,别把时间浪费在我身上,这个年纪想谈恋爱也是正常的,但是要找情投意合的,不是相互的感情都没什么好结局。”
方离想的无非是所谓的日久生情,长期和他呆在一起自己总会喜欢上他。
林煜最不吃这套,否则他和陈志都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