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兴旺发达,完全是因为他们兄弟利用水师的船舶资源,大做买卖,中饱私囊。但普通商户,纵是些大富豪门,也就是有十几艘船。一些小商人,甚至几人搭伴,租了人家的船跑买卖。所以众商经常扼腕叹息,白白让大好商机从眼前飘过。如今有了这么好的机会,他们还不抢破头才怪。”
“还有,我提过的物权法公平交易法也要尽快完成,其它的几个法先暂时放一放吧,如果这些法律能颁布实施,对我们以后的发展将有很大的益处。”许汉青继续说道。
在中国数千年的历史中,常年来往中国做生意的胡商非常非常多,然而,在中国落地生根、开枝散叶的却非常非常少,对这一奇怪现象,后人曾做过许多猜想和考证,也提出过很多的看法。在许汉青自己看来,主要是中国没有“物权法”所造成的。世界历史中,最后一个颁布“物权法”的国家就是中国,商人崇尚的是利益和钱财,辛辛苦苦费尽周折远渡重洋,冒了巨大的风险,赚了钱财,就是为安安稳稳地享受自己的劳动所得。但当时的中国主张“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通俗地讲,就是你的财产不属于你,你的劳动所得跟你没关系,天下的财产都是皇帝的。中国的官员便是秉承这种思想,皇帝不知道你,没关系,我是皇帝任命的官员,我可以替天子来享受你的财产。不愿意,叛逆,杀你全家,诛你九族,这下行了吧。
没有一个商人愿意接受这种待遇,所以历史上中国优秀工匠前赴后继地外逃,离中国最近的倭国便成了第一选择,这在日本历史上都有记录。
一个人需要有两种安全感,一个是人身安全,一个是财产安全。财产权是公民生命权实现的前提。公民的生命权是一切权利的源泉,任何权利均以生命权的实现为前提,没有财产权制度的社会或财产权不确保的社会,就没有生命权和自由权存在的可能。在市场经济体制确立的今天,要实现法律和社会公正,要实现法的平等价值,必然要求尊重和保护公民的权利尤其是私人财产权。
西方有位哲人曾经说过:毁灭一个城市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战争,另一种方法是取消城市中所有人的产权。如果人人都没有了产权,那么整座城市就是一个人的村庄,村庄里其它的所有人都是奴隶。这不值得快乐,更不什得纪念。
许汉青急于把这两部法律颁布实施,主要是想给泉州的胡商吃一颗定心丸,如果明年再打退元军的大举反扑,那么人心安定下来,会有更多的胡商来此投资经营,这就是许汉青的招商引资。
“这个要耗费一些时间,虽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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