镯的男人。
纤细,挺拔,穿一件半旧的亚麻衬衫。
有跟在后面走进来的人偷偷从边上看他们,李信年很快反应过来,尽量自然地开口打招呼:“……是你啊。”
又向旁边让开一点留出通道,想了想问:“回来了?”
确实是祝汐。玻璃门上的毛绒挂件又说了一遍欢迎光临,已经是深夜了,只是这一片夜生活繁忙,店堂里的灯光就总是显得和乐融融。
祝汐站在原地看了他一会儿,不知道想了些什么,再开口时声音很低:
“李信年。”
他问:“你的贝斯手又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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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对面的酒吧里。
三年前,祝汐醉得人事不知,被李信年捡回家。
第二天祝汐发现他在往右手上缠创可贴,一问说是乐队的贝斯手不干了,这几天都在练习,看试试能不能自学上台顶上。
“你看,讨生活很辛苦的。”
当时李信年逗他。祝汐那时候还像个小孩子,坐在出租屋的旧沙发上环顾四周,眼睛里透出来都是矜持的好奇。
对方一看就不是属于他们这个阶层的人。李信年想到前一晚在酒吧看到祝汐的样子,还感到有些诧异。
那时候古镇旅游还没有开发,双江大学的校址刚刚迁到对岸。这一片街区鱼龙混杂的扫尾阶段尚未结束,属于年轻人的音乐却已经顺着那些缝隙生根发芽。
李信年大学时和同学搞了一个乐队,每周跨越大半个城区到江北来演出,一路磕磕绊绊也算小有一些名气。毕业后又维持了两年,作为校园乐队来说已经是很难得的志同道合。
“人总要过日子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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