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首的生存之急而未定下如此严苛的法律,但也在《二年律令.田律》里规定“禁诸民吏徒隶,春夏毋敢伐材木山林。”所以在少府靠着《汉律》可以无视规则时,底下的商贾就算有心发掘这个商机,也不可能跟少府掰手腕。更别提家财万贯的都不是蠢人,自然明白少府就是皇帝的私库。
跟皇帝抢生意,找死吗?
于是靠着儿子的创意,刘启赚着盆满钵满。即便还未“收回”赠给刘瑞的钱,但是当刘瑞从巴蜀回来后,留下的制盐厂肯定是归少府接管,收益自然归于皇帝。
也就是说,刘瑞找刘启捡钱开工厂后将工厂无条件赠予刘启,自己相当于是给刘启白打工。
这是什么样的无私精神啊!
搁在后世,肯定有人吐槽“父子对调”或是“刘启应该挂路灯”。
哪怕是刘启本人遗传了高祖的不要脸基因,面对这种“儿子借钱去创业,成功后将一切都赠与阿父”的局面也是小小的心虚了下,随即思考该给儿子什么样的奖励才不显得阿父理亏。
若是官员做出如此成绩,肯定是的加官进爵,赏赐千金。可刘瑞是太子,再进一步就是皇帝,而且跟其他儿子相比,这个儿子几乎没有个人享受。平生最大的爱好除了种地,就是在椒房殿里搞些木匠活计。
相较之下,年纪较大的几个儿子都已经对酒色感兴趣,尤其是刘荣刘德等年长的皇子,姬妾都有好几个,孩子也生了几个。按理说是不该留在关中,可是考虑到太子只是册立,还未举行告天仪式,而刘荣在刘启还是太子时的身份非常尴尬,如果留在皇帝的眼皮子底下还能过着醉生梦死的囚禁生活,要是去了封地……
刘启的眼里闪过一丝阴霾。
当阿父的总是偏爱第一个孩子,况且栗姬是他的第一个女人。哪怕现在已经看透了栗姬的愚蠢本质,他也不愿舍弃这对母子。可是跟天下相比,这两人的分量太轻太轻,轻到刘启还未褪去对栗姬母子的清晰杀意。
历史上的刘启为了还未亲政的幼子能让郅都逼杀刘荣,导致郅都被太后处死。那么面对崭露头角的刘瑞,刘启绝对能下达和历史上一样的决定。
只是不到万不得已,他还是想保住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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