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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千字的奏疏,在添过两次灯油后,终于写完了。
李楹捧着墨迹未干的白麻纸:“你想亲自去押送沈阙?”
崔珣点头:“沈阙知道太多,如果有人半道截杀他,那所有的一切,都会功亏一篑。”
李楹想了想:“也对。”
她问:“你想什么时候走?”
“越快越好。”
李楹有些难过:“这样啊……”
那样,他们要将近二十日不见了。
崔珣也看出她的难过,他抿了抿唇,还是道:“我会和察事厅武侯一起去,你还是留在长安吧。”
他也没有跟李楹解释为何不能带她去岭南,或许,因为此行太过重要,他踽踽独行六年,落得一身伤痕,半生骂名,如今终于得见一丝曙光,他不想有任何差池。
李楹虽然理解,但心中还是止不住不舍,崔珣见她闷闷不乐,于是从袖中掏出一个小小的圆形白玉罐:“我有东西要送给你。”
李楹不由好奇接过,白玉罐还没打开就散发檀香香味,李楹道:“这个式样,还有香气,应该是口脂吧。”
崔珣颔首:“下朝的时候,给你买的。”
李楹还没用过三十年后的口脂,也不知道这口脂和三十年前有什么区别,她满怀欣喜的打开,然后顿时瞪大眼睛:“这什么颜色?”
白玉罐中的口脂,居然是紫色的……
崔珣道:“卖给我的胡商说,这是时下最流行的颜色。”
李楹顿觉无语:“怕是卖不掉的颜色吧……”
“是么?”
“谁会涂这个颜色的口脂?”李楹头都开始疼起来了:“哪个胡商,敢骗你这活阎王?”
崔珣呐呐,这才意识到自己真的被骗:“那胡商应该是刚到长安城,并不认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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