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结局,顾钧天叹了口气。
他不会回应青的感情,但他一定不会赶走青。
按照原主记忆来看,青就是个全才,还非常聪明!
部落里的祭司确实不能跟兽神沟通,但他们是部落里懂得最多的人,按照他的记忆来看,祭司选继承人,应该就是从部落的一大群孩子里,选一个最聪明的,留在身边教导。
这个时代没有文字,很多知识都是口口相传,祭司的传承,其实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祭司确实不参加捕猎,但他们平常也有很多工作要做,真不是白吃白喝。
青虽然喜欢原主,但他也虔诚地侍奉兽神。
他从未向原主示爱,也没想真的跟原主在一起。
顾钧天觉得以后,他们一直这样相处就行,不需要改变。
他不会喜欢白玉田,也不会喜欢青,就让这两人,一起帮他把部落建设好吧!
正想着事情,顾钧天就听到了一个好听的声音。
“今天的肉很多,大家不要一次吃完,记得留一些肉存起来。”
这声音可真好听!
顾钧天转过头,然后就看到了青。
河马部落生活的这片区域气温一直很高,因此部落里的人,不论男女,基本上都只在腰间围一块兽皮。
那些孩子,更是光着身子到处跑。
但青是与众不同的。
他不仅在腰间围了兽皮,还穿着简单的兽皮衣服。
他的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比白玉田要黑一些,但比部落里的其他人要白,相貌更是非常英俊。
他虽然是祭司,但平日里,也要去采集草药,做一些工作,再加上史前社会食物较少……他露出的胳膊上,有漂亮的肌肉线条。
顾钧天一看到这个人,就心跳加快。
他几乎瞬间就意识到,他喜欢上了这个人。
原主到底是什么审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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