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薄朝一怔,笔还握在他手心,那人却已经走了。
那是刚刚在他试图挤出人群时填写表格的人,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看出来笔的紧缺,又或是他刚刚排队的时候也觉得不耐,在签完字后留下了自己的一支笔给薄朝,然后顺着离开的人群离开了。
很短暂的一次邂逅,连一句对话都没有。
甚至,因为两人都戴着帽子,又匆匆一瞥,薄朝都没记住那人的脸,只记住了他优越挺拔的背影和钢笔上刻下的不知是不是他名字的“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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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准盯着钢笔,舌尖顶过虎牙,酥麻的刺痛让他自嘲地勾了勾唇,感觉要被自己气笑了。
他原先对自己的轻微脸盲并不放在心上,望清鹿女士苦口婆心地对他说这是病需要后天去克服时,他也不以为然,甚至觉得这样挺好的,不用记得太多人的脸,生活很清净。
现在看来,倒是清净地有些过头了。
该记住的人一个没记住。
他把笔盖盖上,继续翻看刚刚自己拿起的白纸,那是许多张打印件中唯一的手写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