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破案的我,成了世界瑰宝 第128节
指尖一滑,《致幻》加入歌单。“我喜欢”。
他还不知道,他与学霸的视角不同。
封阳把彩虹屁小作文原原本本地背了下来,下了早读课,他兴致勃勃地跑去前排,装作毫不在意地道:“江同学,你也喜欢林修杰啊?好巧哦,我也喜欢他,我是他的五年老粉。”
这句话说得脸不红气不喘。
江雪律怔了一下,缓慢地摇头:“没有,我不喜欢他。”他不喜欢法制咖和杀人犯。
什么?学霸不喜欢?得嘞,聊天就这样聊死了。
封阳脸色很臭地准备回座位,重新拿出手机,移除“我喜欢”。
以为封阳喜欢林修杰,“五年老粉”三个字代表了什么分量,其间又付出多少真心,江雪律犹豫了一下,忍不住劝慰道:“我劝你不要喜欢林修杰,他已经变了,不值得你喜欢。”对粉丝来说,如果刻骨铭心的喜欢这个明星,对方塌房的消息传过来,一定天崩地裂般吧。
奈何现实就是那般残酷。
封阳:“?”
虽然他不喜欢林修杰,学霸为什么这么说,难道林修杰会塌房?他塌在什么地方?他隐婚生子?
半个月后,林修杰上了报纸,引起了所有人哗然。众人这才知道,这哪里是塌房,这完全是游走在法律边缘、肆无忌惮地践踏人命。
另一边,林修杰也在回忆自己进了娱乐圈之后种种行径,一开始他作为歌手出道,才华横溢写了几首歌,没曾想一炮而红。又因为囊中羞涩,作曲填词都是他一个人,所有人都夸他是创作型歌手。
经纪公司也抓住了这一点,不断炒作他的天才光环,称他无所不能。
一开始林修杰还感觉受之有愧,什么天才,他只是有几分天赋而已,被人吹捧次数多了,久而久之,他也认为自己是一个天才。
被众星捧月的头衔光环什么时候破灭呢,直到他写了一首歌,发出去后反响平平,林修杰才发现,他被捧得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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