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他跟魔鬼暗中达成了交易。
他从此彻底在纸醉金迷的浮华中沉沦,他性情也变了,变得浑浑噩噩、易躁易怒。
做出那样的事情一点也不例外。
他踹死了一个服务生。
这不能怪他,谁让那个服务生有优越的面容,笑起来有一个好看的弧度。怎么会有人敢拒绝他喝酒的请求,一直在摇头,服务生似乎头晕目眩,声音抖得不行,四肢发软,站也站不稳,一直反复道:“林先生我可以坐下,但昨天降温,我发高烧了,身体很不舒服,才吃了感冒药,我不能饮酒……”、“我烧到38.9度了,我得去输液。”、“我今天也请假了,没有值班。”、“我是你的粉丝,我听着你的歌长大的,你这几天的行为,太让人失望了。”
粉丝?
你既然是我的粉丝,为什么拒绝我的请求,喝一点点会怎么样?失望?你算什么东西,敢用失望这个词形容我,是发觉我跟你所想的截然不同心生幻灭了是吗?
一个暴怒,他一脚踹了过去,火冒三丈。
正中对方的胸口。
不是他的错,怎么会有人轻如白纸,一踹就倒地了,似乎还失去了呼吸。
酒精褪了片刻后,清醒时头疼欲裂,他发现倒在地上的尸体,打了个寒颤,吓得魂飞魄散——
有人死了。
他干的!!!
这真的出乎他的意料,这个服务生看上去人高马大,谁知道一推就倒,明明当时他醉醺醺的,那一脚并不重。
怎么办?怎么办?他是杀人犯!林修杰既惊又慌,他来回踱步,疯狂发泄自己内心的焦躁。
一旦尸体被发现了,他是不是要坐牢?他可是前途无量的大明星,怎么可以坐牢,这个可能性一旦进入大脑,一切选择似乎有了论断。这具尸体不能出自他手,必须转移!他不能成为杀人凶手!
隔壁包厢躺了几个少爷。
他们磕嗨了,横竖不一地躺在沙发上,安然地陷入沉睡。没有人知道,他戴着手套打开了房门,将沉重的尸体摆好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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