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
宝蓝色亮堂花哨,不适合如他这般沉稳内敛的男人。
反而适合那种需要外在浮夸颜色来装扮自己的男人,他身边就有一个明显的示例,就比如谢煊,穿青着白的,显得这人更像一个伪君子。
谢行之盯着玄青色的荷包看来看去,总觉得这上面那只公鸳鸯的眼珠子没有宝蓝色荷包上面的那只好。
宝蓝色的这只公鸳鸯,眼珠子更大更精神。
他怎么能比谢煊差,他无法接受。
因此,他有些举棋不定,实在是挑花了眼,总有不称心的地方。
宋妧坐在他肚腹上,她这样有耐心的人都急的不得了,“行之哥哥,你在纠结什么?”
谢行之自己犯毛病,倒会反过来找别人的茬:“妧妧,你为何不将两个荷包绣的一模一样?”
宋妧被问的一头雾水。
“我用手绣的,怎么可能一模一样。”
她算是看明白了,这男人就是龟毛,事多,难伺候!
他明明就喜欢玄青色,非得折磨自己,有毛病。
没办法,她只能商量:“行之哥哥,你就随便留一个吧,不管你挑哪一个都行,我再偷偷给你绣个宝蓝色。”
谢行之这回突然就选好了,“我要玄青色。”
说完,就把宝蓝色的丢进了匣子里,利落的一盖,眼不见为净。
“为什么?”宋妧被他突如其来的洒脱劲弄得一愣。
谢行之总不能告诉她,宝蓝色那只公鸳鸯的左爪子少了一根脚趾甲,他眼睛都看花了才勉强挑出来的毛病。
这事不必透露,小姑娘辛苦绣的,情意非比寻常,这俩荷包没有任何缺点,就是极好。
“我喜欢玄青色。”
解释完,他又握住她的双手,仔细看了没什么伤口,这才放心。
他柔声叮嘱:“妧妧不必偷偷给我绣,以后都别再绣了,刺绣不仅伤眼睛也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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