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水街上还围着那么些姑娘小姐,合着都是为着这一位来的。
蓝袍簪花对人的样貌总是要挑剔些,放在前面那两位身上多少有些不忍看,可眼下放在他身上却有着一种叫人惊艳的冲突感。
江寻鹤神色松散,好像满街的嬉闹嗔怒都和他无关。
他只是坐在马上,却叫人觉得和他之间隔山隔水地远。
偏偏鬓边一朵牡丹又把人从千山万雪中拉扯回人世,孤山明殿的纵横拉扯之间显出些叫旁观者目不转睛却又手足无措的明艳冲突。
沈瑞仗着满街都是看热闹的人,目光坦荡又放肆地落下去。
却不防江寻鹤突然抬起头,两人的目光便穿过满街的绸缎灯笼直直地对上了。
沈瑞手中还捏着那杯青梅酒,目光对上的一瞬,手指蓦地缩紧,荡出的酒浆沿着杯壁滑下去,没入与指腹交合的狭小地界儿。
他原本还嫌新酿的酒味浅,喝着好没意思,这会儿倒是忽然觉着酒香醉人,直叫他头脑都发起昏来。
人总是喜欢看些孤山远川牵扯上世俗的坠.落感,当江寻鹤眼里真实地裹挟着人间繁华的时候,沈瑞忽而就明白了原书中所说的那种惊心动魄的美感是从何而来了。
直到游街的队伍过去了,他才懒洋洋地重新靠回椅子上,而眼里的那点惊艳却还没有完全褪.去。
沈瑞垂下眼看着指尖上那点未干的酒渍,嘴角露出一点玩味的笑意,他将指尖抵在唇边,舌尖轻巧地勾走了那点梅子酒,唇齿间霎时间便附上一层辛辣又冷冽的滋味。
长得真漂亮,可惜了。
不死是不成的。
——
中都城内寸土寸金,多少人挤破了头也寻不到一处准许人安身立命的地方,可沈家的宅子却南北跨了三条街,横纵间阔落地厉害。
偏沈瑞瞧着是个骄奢爱风月的,内里又最厌烦那些劳什子的玩意儿吵到他面前来,因此便在宅子的最里边儿划出好大一块地界作为他自己的院子。
最是清静,离正门也最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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