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亩产三石,一名正七品的县官老爷一年所得,和一名有三十亩好田的地主相当。
关键就出在另一个问题——“折色”
简而言之,虽然按照制度你一年该得九十石大米,但朝廷根本不会发大米给你,而是用各种其他东西充当,称之为“折色”。
其中最恶劣的就是臭名昭着的“大明宝钞”,这玩意本来是作为纸币发行,可奈何老朱家实在不做人,发工资时发纸钞,但老百姓缴税时却又不准用纸钞缴,还肆意乱发,毫无节制,久而久之,自然就没老百姓认这玩意了,形同废纸。
官员每个月拿着这些纸钞,一开始只是贬值,原本价值九十石的现在可能只够五十石,然后到了宣德朝时,直接就没人要了。
不得已,宣德朝开始又用绢布来发工资,但朝廷依旧不做人,这些绢布折价时非常贵,常常以高于市价数倍折合俸禄,假如你的工资明明价值十两白银,可以买五匹绢,但朝廷偏偏只发给你两匹并且指鹿为马,说这一匹绢价值五两。
到后来甚至出现用番邦进贡的苏木、胡椒之类的香料来折合俸禄,这玩意官员拿到手里,本来就是小宗商品,哪里能找到这么多买家?不能吃、不能穿,和没发差不多。
一直到隆庆、万历年间,张居正改革之后,才将官员俸禄改为银、米、钞折色,但即使如此,官员的实际收入还是缩水了一半以上。
所以,想在大明朝当清官?海瑞就是榜样,当然清代的俸禄虽然要比明代略有调整,但总体上是差不多的,这也是为什么后来雍正改革,搞“火耗归公”时,会面对这么大的阻力,因为上上下下的官员就指着这些灰色收入过活了。
当然,倒不是说当官的就得过苦日子,但是这种“表面清廉”之下,很多灰色收入乃至于苛捐杂税都成了常例,这些见不得光的收入才是明清官员的主要经济来源。
诸如每年纳税时收的“火耗”(一条鞭法税收统一收白银后,地方官员会说百姓缴纳的银子要统一铸成官方银锭,中间的“损失”由百姓承担,称为火耗,其实就是贪污),中央官员也有“冰敬”、“碳敬”(地方官员向中枢官员行贿)一类。
面对这种情况,朱由榔在大力打击苛捐杂税和贪污行为的同时,也改革了官员的俸禄制度。
首先就是废除折色,统一以银两发放俸禄,如顾炎武这种七品知县,月银为七两,这已经不少了,一年就是八十四两,相当于十名士兵的饷银,至少比之前万历时期多一倍以上。而且考虑到现在国家危难之际,官员事务繁重,也没有休息放假,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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