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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林奇先生提醒我,我差点都忘记了,你们把我强行扣留在这里,有没有传唤证,有没有拘捕令?”他立刻就闹了起来。
从司法的流程来看,不管是调查局还是税务局,在执法的过程中都要有相应的批文,比如说调查局要找人询问一些事情,就要传唤证,如果需要把某人抓起来,就需要拘捕令。
即使是联邦调查局,也需要出示相关的法律证明,否则整个流程就是不合法的。
年轻的探员眼皮子跳了一下,事情开始出现了预料之外的东西,从林奇出现到现在不足三分钟的时间,局面就已经开始失控,这让年轻的探员感觉到了有些麻爪。
另外一件房间里的专家立刻通过麦克风联系上了探员,“告诉他们,我们抓住了现场,根据拜勒联邦四十三号法令,在犯罪现场和犯罪行为进行的过程中执法,可以延后申请相关法律文书……”
房间里,年轻的探员面色沉稳的重复了刚才的话,“根据拜勒联邦四十三号法令……”
他的话刚说完,林奇就似笑非笑的问道,“也就是说你们并没有任何的证据能够证明我和福克斯先生涉嫌违法犯罪活动……”
这句话问的,如果有证据就不是在这里和他们聊天,而是早就把他们抓起来了。
年轻探员抿了抿嘴,停当了约有十多秒的时间才回答道,“我们一直在跟踪塞宾市洗钱犯罪行动,也注意到了你们,并且我们有相关的法律文书能够证明我们的行动是合法的,而这些钱就是你们的犯罪证明!”
看上去调查局那边不打算继续和林奇,还有福克斯先生继续玩文字游戏,现场所有人的表情都有一些……难看,他们都很清楚,因为弄错的福克斯先生和林奇之间的关系,这次行动很有可能会出现意料之外的波折,甚至是失败。
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这笔钱上,只要能够确认了林奇在向福克斯先生输送这些零钱用于洗钱行为,即使整个流程都是合法的,也一样能够给他们定罪。
有时候法律不禁止人们做某些事情,不意味着人们做了这些事情就一定是合法的,即便是合法的,但因为流程步骤等原因,也有可能不合法,比如说贿赂和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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