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火眼金睛,从中挑出某个色号,旋出来,膏体是死亡芭比粉。
兰絮:“你觉得好看吗?”
殷翊给了个折中的回答:“还可以。”
兰絮:“……”
这种颜色,丢了又可惜,她把他的衣服往上推,露出他的腹肌,殷翊挑眉,就看她用那根口红,画出自己腹肌的轮廓。
凉凉的,柔柔的触感。
兰絮一边画,一边追问:“你看看,这好看吗好看吗?”
殷翊的腹部发硬。
在兰絮的手抽走前,他一手捏住她的手腕,将她往自己怀里一带。
兰絮“呀”了一声,粉亮的颜色,隔着他的衣裳,划到他胸口,再定在他脸颊边,在他脸颊戳了一点。
他垂着眼睫,唇角衔着笑,牛头不对马嘴,来了一句:“来工作吧。”
兰絮:“……”
她挣扎了一下,发出最后的悲鸣:“呜呜,咸鱼永不为奴!”
殷翊又气又好笑:“谁要你当奴了,不是我一直鞠躬尽瘁伺候你?”
兰絮:“唔。”
这倒是事实。
他确实履行着兰絮对他父母说的话,从方方面面照、顾着她。
……
……
兰絮去找了个厉害的老师傅。
她把那条本来送给殷翊,又被她薅回来的银手链,交给老师傅加工,拿回来后,手链变戒指,上面镶了一颗粉珍珠。
在阳光下,珍珠光泽特别温润。
殷翊无意间发现了,偷偷藏起他定的对戒。
那一整天他心不在焉,等了快一天,果然晚饭时,兰絮道:“对了,咱们来比一比谁的手更大吧。”
殷翊嘴角翘起来,把手张开,兰絮把珍珠戒指套进他无名指上。
刚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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