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
瑞德于是开口继续道:“他一定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交通工具,这让他能够随意地搬运被绑架的被害人,并实现远距离抛尸……”
“这名罪犯应该非常善于交际,而且擅长讨人喜欢——特别是年轻女孩的喜欢。”
艾米丽·普兰蒂斯补充说:“这说明这名犯人的长相绝不丑陋,甚至可能十分英俊。”
“因此,我们要找的人有可能开着一辆好车,他穿着体面是绝对的高智商罪犯。”
“在日常生活里,他会是很好的同事、朋友或者邻居,你绝对不会怀疑他会杀人。”
摩根说:“但我们要找的这名凶手会不择手段的满足自己,通过反复虐杀他人产生心理快感……”
“这种满足感,是他维持正常生活的唯一动力。”
……
……
布鲁德海文,上桥北区。
迪克和路加维尔刚刚敲定了要一起就近找一家餐馆,等解决完午餐后再返回警察局。
迪克撑着脑袋回忆附近的餐馆,路加维尔则是走到了车旁。
他按响了手里的车钥匙,停在路旁的黑色商务车发出了‘滴滴’的响声。
虽然迪克看起来并不怎么疲惫,但是在路加维尔得知对方的近几天都没怎么休息后,他还是从迪克手里拿过了车钥匙,接管了驾驶权。
迪克已经忙碌了好几天,今天的更是又和他连轴转了一上午,开车这种小事就没必要再让迪克来了。
更何况,路加维尔负责开车,他还能让迪克在较长的路途中略作休憩。
得知路加维尔确实拥有驾驶执照后,迪克没再推脱,爽快地把车钥匙交给了路加维尔,得以偷空休息片刻。
刚坐上驾驶座,路加维尔左侧的车窗玻璃就被人从外面敲响了: “嘿,先生?”
迪克转头看向了窗外,发现是一名约莫三四十岁的高瘦男子,他穿着体面的衬衣西装,手里拎着公文包,左腕上还带着简约的手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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