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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欢酒有些语塞,她不知道该说什么。
当时,她受伤的时候,初初他们都关心她。
不过关心的是疼不疼,有没有生命危险,什么时候能好。
没有人在乎过,留疤了,会让她的容颜变得丑陋,皮肤不再光滑。
她根本没有注意过这些,只在乎受伤了,疼。
对她来说,结痂了,就是伤好了。
可阿娘的担忧是那么浓重,浓重到甚至是一种绝望的情绪。
就好像这些她根本没有在意的,微不足道疤痕,直接就能阻断了她的未来和前路。
周欢酒产生了一种无措的情绪。
“阿娘,只是几块疤而已,没事的。”
“怎么没事!”
母亲严厉地打断她的话:“早知道送你进宫,会让你留疤,我就应该早早接你回来!”
为什么?
为什么?
就因为,要保持一身光洁细嫩的皮肉吗?
母亲哭了起来。
“让你进宫,就是为了抬高你的身价,让你将来找个好人家。”
“可你脸上身上这么多瘢痕,直接就毁了呀!”
阿娘抱着她,“我苦命的酒儿,我们娘儿俩的命,怎么就这么苦啊!”
周欢酒僵硬地被母亲抱在怀里,像个没有灵魂的木偶娃娃,肩膀的布料被眼泪浸得湿热。
濡湿黏腻,黏在身上,如跗骨之蛆一般让人难受。
另一边,周欢酒的舅舅李尚廉和他的妻子,也在惆怅地谈论这件事。
“本来信国公府被削了爵位,咱们家的姻亲里,就全靠着周欢酒养在太后膝下,将来能嫁个富贵人家,挣个前程。”
“可你看她现在的样子,伤了脸,身上也留了疤。”
“找夫家就只能下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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