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哈根大叔的女儿十六七岁, 还是归于孩子辈的,再往下也不过十根手指数得出来的数量。这是个逐渐会消亡在历史里的小镇,可此时此刻,小镇居民根本不在乎那或许是百来年后才会滋生的灾难, 他们站在广场中齐齐高举着酒杯,大声祝福着彼此。
咻咻——
随着花车上熊装打扮的男人甩开了马鞭,两匹昂首站在最前头的马匹嘶鸣着拖动了沉重的花车, 意味着这游|行正式开始。
挤在人群里的兰斯护着手里的酒杯。
酒杯里的酒水是澄澈干净的, 若非散发着淡淡的酒味, 那看起来更像是一杯干净的水。
兰斯没喝过酒。
也只抿了一小口, 那不熟悉的灼烧感顺着喉咙在燃烧。
“喜欢吗?”
“不喜欢。”
在他边上,佛拉尔手里的酒杯早就空了。
这一点酒对他来说, 只是毛毛雨。
“不喜欢就别喝。”佛拉尔伸手想要拿走兰斯的酒杯,却被他退了几步避开。
“我想试试看。”兰斯慢慢地说, 一边说着,他一边又喝了一小口,“为什么人们会喜欢这种苦涩的液体?”
“为了麻痹自己?”佛拉尔漫不经心地扬起尾音,“又或者,为了给本就不够稳定的情绪加点燃料。”
酒液很凉,酒杯也很冰。
在这种天气里,之所以酒水还能在室外不被冻住,只不过是法师的一点小技巧。
这种酒合该是在冷的时候喝,在喝下后会逐渐灼烧着内脏,也在微微的刺痛中提供着更多的热量。
在冬雪天里进山的猎人,往往机会拿它们来取暖。
只不过酒始终是一把双刃剑。
酒能够温暖人,酒也能溺毙人。
麻痹到了最终也只是自寻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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