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数,被停职调查,最终那颗子弹没找到,劫匪也没抓获,田元凯虽然最终没受牵连,但因为腿伤被调到后勤。
于是他失望离队,在离市局不远的地方开了家面馆。
许天翻着卷宗,有些纳闷,谁会偷一颗子弹呢?再说如果没有合适的枪械,光有子弹也没用啊,劫匪用的是□□,肯定不会来抢田元凯的子弹,还不如直接抢枪呢。
案卷上记载,田元凯只开了两枪,也只找到两个弹壳,可五发弹夹上却只剩下两枚子弹。他的枪是老枪,弹道磨损,就算做弹痕检测、弹道分析也不能确定他当时到底开了几枪。
如果开了三枪,其中一枪找不到弹壳,完全可以当做意外丢失,写份报告就行了。可田元凯因为大腿受伤严重,枪被赶来的民警拿走,在医院录口供时,他说只开了两枪,民警说没动过他的枪,两人都怀疑对方撒谎。
可民警没动机,他自己有枪,而且弹夹上只有田元凯的指纹,他却怎么也说不清另一颗子弹去哪儿了。
小李也在跟许天看同一个案件,他不由道:“有没有可能他领弹夹时里边就只有四枚子弹?”
“你觉得他做为一个老刑警会犯这种错误吗?”
“也对,那也可能是他家里人偷着玩他的枪,这种枪结构简单,我都能拆开!也不对,弹夹上没有别人的指纹啊?难不成他当时多开了一枪?可为什么只说开了两枪?难道另一枪杀了人?可他不知道这种谎言很容易被揭穿吗?”
许天也十分奇怪,按说查案时不应该落单,田元凯说他是去吃午饭时,偶然发现抢劫犯的嫌疑人,因为带着枪,对方又有摩托车,才决定单独行动,哪想到对方大衣里藏着□□。
看他描述的经过,倒是没什么问题。
他开了两枪,一枪打中嫌疑人左胳膊,另一枪打中了摩托车的排气管,对方受伤不重,反应也很快,朝他大腿开了两枪后,马上骑摩托车逃离了现场。
一小时后,支援的人发现摩托车被弃在国道路口,车上有弹痕有血迹,通过痕迹判断对方可能是搭运煤的大车逃了,于是市局赶紧发了通缉令,照片也是根据田元凯描述画出来的,可一直也没找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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