欸,等等。”
突然,我在人群中认出一个身影,我打断邓千的话,“那个人很像你的劈腿初恋啊。”
“什么?”邓千转过头去看。
“可能真的是,他还、他好像在往你这边走?”
[220]
话音刚落,邓千只往那瞟了一眼,便抓起外套直往厕所的方向狂奔而去,给我留下一句“我等下回来,手机联系”,把我扔在原地逃之夭夭。
我,曲眠,大二钢琴系本科生,此时站在人生的岔路口,面对一项艰难的选择——抛下邓千自己溜了or替他拦住这看上去同样开了疾跑的前任。
前者让我过意不去,后者让我战战兢兢。因为我记得邓千的这位前任当时是学校里出了名的问题学生,高一的时候打架斗殴逃课一样不落。
而现在,他穿着人畜无害的兜帽休闲服来了,并且持续向我靠近。
他路过吧台时看了我一眼,而那时我的大脑飞速旋转,距离他不过一米,腿居然先抽出去了!
劈腿前任差点被我绊倒在地。
随后,他的视线透过空气,像一把刀子朝我掷来。
我想我恐怕是疯了,没有金刚钻,还硬要揽瓷器活!
他直起身,拍了拍可能根本没什么灰尘的衣摆,盯了我两秒,而后朝我挑了挑单边眉,“你有点眼熟。”
“我是邓千的朋友,”我坐在椅子上没动,掀起眼皮对他说,“他去方便,你去凑什么热闹?”
“哦,朋友......”
我架着他的上下打量,面上没放出什么表情,偏头抿了口酒。
很快,他笑着“哦”了一声:“我想起来了,你是邓千高中那好兄弟是吧?我见过你,好几回,因为你长得很让人印象深刻,这么多年,邓千变了不少,你倒是和之前一个样。”
我轻飘飘乜了他一眼,“我们很熟吗?”
“不熟,也不认识,”他耸耸肩,“我是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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