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骨铭心地想起他,而还是会感到幸福。
幸福,原来是又甜又苦的。每个月他流着泪吃草莓蛋糕的时候,都会如是想。
时光回溯到很多年前,那天,在郑曙光病房里的草莓蛋糕,把全屋的幸福氛围推向高潮。
“好啊,好啊。”
郑曙光接着陈阿满给他切的蛋糕,顿时觉得缘分好妙不可言。救了自己命的陌生“恩人”,居然是儿子的恋爱对象,居然就有这么巧的事。这不是他老郑家的好媳妇,又是什么?
而且这孩子不但善良,长得也俊俏,脸晒得有点黑了,看起来经常在外面风吹日晒的。眼睛很毒的郑曙光,甚至还悄悄观察了忙叨叨开始切蛋糕的陈阿满的手,细长的手指,指腹上全是一粒一粒的茧,指尖上都是裂口,手背上也有许多细小伤痕。
一看就知道,是个能吃苦耐劳的。
善良、勤快、能吃苦,长得又漂亮——再看郑其明眼神儿,魂恨不得都被勾了去。
哎呀,真是好。儿子好不容易碰上一个自己喜欢的。
“叔叔……那个……我的工作不大好,是街上收破烂儿的。原先那个收破烂儿的老陈,是我干爸,临走的时候认得我,现在我在接他的班……”
陈阿满小心翼翼地说。
虽然他胜券在握,但此刻依然不敢完全保证,郑曙光对自己的职业不会带有色眼镜。但他又觉得自己不至于全军覆没,好歹有“救命恩人”这一层在。
果然,郑曙光在听到陈阿满职业的时候愣了一下。郑其明见状,便在旁边静静地喊了一声:“爸。”
然后又深深地朝郑曙光看一眼,补充道:“你前几年没住院的时候,不也老拉着老陈陪你下棋,你还下不过人家。”
郑曙光叹了口气,半晌没说话。
“叔叔……”
陈阿满开始心慌,他想要为自己争取。于是有些急切地抬起头,看着郑曙光的脸:“我捡破烂很勤快的,有时候每天还能赚不少,虽然跟明哥没办法比,但养活我自己没问题……而且我很好养活的,馒头大酱菜我都能吃的很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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