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毕竟,小时候就一直想当个英雄嘛,成为特工之后,这个愿望也算得上实现一半了。
斯潘塞最后做了总结:“所以,这两个男性受害者的弃尸地点才是凶手的心理舒适区,在结合舞会的举办地点,就能得出一个大致上范围。这个范围属于凶手的最佳活动范围,也许他的家或者工作地点就在这块区域范围之内。”
杰森开口夸奖了斯潘塞:“你非常有天赋。有兴趣做FBI吗?”
谢尔顿咳咳咳了几声,说:“FBI先生,瑞德今年刚十六,还没成年。”
第30章 第二十三篇日记
1996年10月27日 天气小雨
现在早上八点半点, 我坐在自己的床上,就翻开了日记本,准备记点东西。
昨天的日记其实我根本没写完, 就已经睡着了, 自己怎么上床的,托尼有没有回来, 两位FBI帅大叔有没有走?
我全都不知道。
即使我养成了有空就写日记的习惯,但是偶尔这种无奈的情况还是会出现。
也许, 我该去练练速记什么的, 大概能再提升我写日记的速度。
现在,我闻道了咖啡的香味从房门外飘进来, 而且闻上去挺香,应该不是速溶冲泡的。
大概是谁用了咖啡机做了咖啡。
谢尔顿不喝咖啡,托尼虽然买了咖啡机, 但是从来不会用,那么只有斯潘塞了。
斯潘塞自己喜欢喝咖啡, 做咖啡的手艺也非常棒。
我决定写完日记, 就去品尝一下好友的咖啡制作手艺。
我想现在记下点什么。
主要是怕过会儿, 也许灵感会消失。
想写的内容跟昨天的麻烦没关系。
如果遇到连环杀手的话,的确是人生里的一个难以忘记的重大事件。但是这对于我来说,也只是日记本上的文字记录, 在亲身经历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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