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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这一套流程下来,耗费的时间是非常长的。
斯潘塞大大缩短了这个时间,提供了正确的思路给鉴证员们去“验证”罪犯的罪证。
而鉴证同样发挥着它的强大实力。
侧写太过依赖于大数据,同时对案件的背景、相关人物信息等等要求太高了,破案时想要将这些信息进行综合,并快速推测出凶手的大致形象实在是非常困难。
因此这时候鉴证就可以反过来帮助侧写确认某些答案,排除掉那些不对的选项。
我一边帮斯潘塞整理他这段时间记录的心得论文,一边听他讲述这次实习经历给他带来某些灵感和学习到的东西。
“诺曼,你还记得福尔摩斯的基本演绎法么?”斯潘塞问我。
我当然点头:“嗯哼,当然,一百四十多种不同的烟灰的研究,包括烟斗、雪茄和香烟,这种类似的研究支撑了福尔摩斯对整个世界的观察和旁人大不一样。”
“鉴证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演绎法的基础之一,是对‘外物’的研究。而侧写则是另外一个基础,是对‘内里’的研究。两者结合,灵活运用,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不同的方法,才能构成和福尔摩斯那般处理任何案件的顶级推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