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起床。
虽然昨天熬夜了,但是这个点如果再不起,可能会影响生物时钟。所以哪怕斯潘塞非常困,还是得让他起床。
其实我们下午可以补个午觉。
然后就是我们三个都坐在早餐桌上,面前各放了一碗茶泡饭。
我十分期待的看着他们两个。
但是斯潘塞和伯恩的脸色却都不怎么好。
一副不想下筷子的模样。
我翻了个白眼:“这只是茶泡饭,很简单的,一定没问题。”我是炸过几次厨房,但人总是会进步的,别总是用老目光看着我呀。
斯潘塞朝我伸手。
我疑惑的问:“干什么?”
“诺曼你的日记本给我看一看。”
我是有做菜之前直接在日记本上做研究笔记、然后做菜时同样在日记本上记录下过程的习惯,这样理论和实践的笔记对比比较容易学到东西。
这是学习的态度问题,我从来都是做一件事就会认真做好。
斯潘塞这个小混蛋是不相信我的厨艺。
不过,哎,谁让我宠他呢。
所以我还是把日记拿给他看了。
“伯恩,从他的日记上来看,似乎还不错。”斯潘塞把日记上的记录念了出来:“饭只添半碗,或者更少,然后平铺金枪鱼的鱼片在上面,浇上适量的酱油,再给金枪鱼片旁边放一小撮萝卜泥。”
我插嘴:“你们两个都是吃萝卜会死星人,我就没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