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星河迟疑了一下。
闻亦发现了,神色一黯,又故作轻松道:“我开玩笑的,把药给我吧。”说着就抬手去拿盛星河手里的药膏。
盛星河想起自己刚说了希望闻亦像以前一样,又被这招以退为进一激,想要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真的没有觉得闻亦恶心,于是手里的药膏就不肯松手了,说:“我来。”
盛星河只有二十出头,处于男孩儿和男人之间的阶段。这个年龄的青年,稚气尚未完全褪去,却又要把自己归类到大人行列中去,如此就会有一种可爱的矛盾特质。
不管是老练中的天真,还是稚气中的成熟,都因反差感而显得格外迷人。
就像现在,盛星河根本不知道他自认为成熟地处理这件事的样子,在闻亦眼中看起来有多天真。
哦,真是一只单纯的小羊羔。闻亦看着他,笑了。
然后又低头看着自己腿上那一片烫红,觉得自己也算是下了血本了。
涂完药,盛星河又把那个饭团递给闻亦:“这个也是给你买的。”
他注意到吃饭的时候,闻亦都没来得及吃什么东西。
盛星河个子高,手也很大,那个饭团在他手心里看起来很迷你,小小的一个。
年轻人的情绪青涩又可爱,不露骨,却让人心中一软。
闻亦已经很多年没有吃过饭团这种应付餐了,但还是拿起盛星河手心里的小饭团,打开包装,几口吃掉了。
两人“和好如初”后,闻亦立刻故态萌发,甚至比以前还要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