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近多了,记住,黑人最讨厌白人间的那套社交辞令。尤其是在这儿,纽约北区,这是黑人的地盘。”
“明白了,巴德曼。”唐德点点头,他确实对黑人之间的相处不太了解。虽然他就住在布朗克斯区,这片纽约最北,黑人最多的区域。
巴德曼拿出一根烟,自顾自的点起,然后问道:“专辑封面的拍摄需要准备什么?”
“需要准备一个封闭的房间,再准备一些能调rgb颜色的灯棒。”
“简单,我知道哪里能借灯光设备,我打个电话就可以,除此之外呢?”
“除此之外就是让雷蒙选身皮夹克,再加上一个十字架项链就行。”
“轻松,我现在就安排。”巴德曼雷厉风行,直接当着唐德的面打电话安排其他人把东西搞定。
然后他忽然问道:“昨天你应该听了雷蒙的歌曲吧?有什么想法?”
唐德挑起眉毛,不知道巴德曼这么问是什么意思,但从那通电话里他隐约猜到了眼前这位经纪人对这张专辑其实并不抱太大希望,所以半真半假道:“我平时不怎么听嘻哈,不过我觉得那首八小时之后还不错。”
“不错?”巴德曼吞吐烟雾,看不出什么表情:“你觉得会大卖吗?”
“说不好,我也不是专业的。”唐德没有正面回应,因为他心里很清楚,这专辑是没什么希望大卖的,能不亏本已经是不错了。
不能怪芝加哥、洛杉矶等地的公司和dj不买账,雷蒙那种粗犷的嗓音完全不加以控制就像是野兽的嘶吼,可他又不是唱摇滚的,而且也没有自己独特的说唱韵律,听众连歌词都听不清,能喜欢就见鬼了。
“好吧,那你觉得这首歌有拍mv的必要吗?”
听到这句话,唐德恍然,原来巴德曼在纠结这件事情。
就像他和电话里那个人争论的一样,如果只拍摄三首mv,那么哪几首歌要拍摄mv就是重中之重。
不过唐德对此却有不同的见解,直言不讳道:“说实话,巴德曼,我觉得如果需要拍摄mv的话,把所有功夫花在一首上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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