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沈青浩看了他几眼,没对那句不走心的“陪陪你”发表什么意见,给他指了一条出来:“现在新规要求监察组重新介入,你没什么意见?”
“监察组重新介入是我同意的,他们翻不出什么浪来。”梅筠枫斩钉截铁。
第120章
这么笃定?
倒也不奇怪。上次外勤和监察组掀起的风波、判处的罪行都是大哥别说二哥, 基特局建局以来最大丑闻骚乱。
梅筠枫从来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就算是为着某种平衡同意了监察组的介入,不加点不平等条约也是不可能的。
沈青浩实验出身, 不当伸手拿来党, 自行去翻了下《行动处任务规范》, 目光落在了第十六、十七、十八条上面。
“凡行动处一级以下任务,需有至少两名监察组成员随行监察, 全程不得干扰作战, 不得以各种方式越过、威胁、干涉行动负责人战术布置。”
“在行动过程中, 行动处需随身携带记录装置、可根据具体情况安排监察组成员, 对监察组成员人身安全负有一定责任。”
“行动完成之后,行动处与监察组分别上传行动报告与监察报告,其中若有疏漏差异之处,双方需各自给出合理解释, 修改后重新上传。如果双方意见无法一致, 将由总局派出审查人员进行实地查验、场景复原以及分开问询。”
常在娱乐圈, 文字游戏沈青浩见识得也不少, 自然从这三条新规中捋出来了一些引申的隐藏条款。
比如说,第十六条的两个“不得”就改变了原来的格局, 以最大限度地框死了监察组能够充当“监军”的路子,确定了行动负责人的绝对指挥权。
如果监察组非要干涉,沈青浩相信现在如果打开基特局处罚条例,是绝对会看到明明白白的相关处罚的。
再比如说, 第十七条那个“安排”,外勤的特能者安排普通人, 难道比拎一只小猫小狗难多少吗?
&em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