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应该是新肉太敏感的关系。
沈兰棠走到院子里,和高叔婶说了他们打算去城里报官的事,高叔婶起初也是劝他们再留几日,见他们主意已定,便道:
“那我去跟村头阿牛家说声,让他们明日带一带你们。”
“多谢叔婶。”
“哎,你们这么快就要走了,还怪舍不得的。”
沈兰棠笑笑道:“我们失踪已经数日,怕家里人着急。”
“也是也是,家里人听不到消息该多着急啊,那大妹子,我们就不留你了。”
“嗯,谢谢叔婶这些天的照顾。”
沈兰棠和二人寒暄完,回到房间,谢瑾此时已经上完了药,脸上泛着一层冷汗,靠在床上。
“和叔婶说好了?”
“嗯。”
到此,两人也就不再商议这事。
知晓二人要走,高家姐弟依依不舍,但萍水相逢,终有别日。
依依惜别后,沈谢二人乘坐马车进了城里,同他们一道去的还是高叔高婶二人。
除报官外,其实他们还有一件事,就是给已经嫁人的女儿寄信。
古代交通不发达,通讯更是不便,很多嫁到外地的女儿可能一辈子都不再见面了。高叔婶的女儿还好,就在隔壁县城,要是赶的快四五日也能到,是以他们女儿隔个两三年都会回来一趟。
而正巧近日有熟人要到那里去,听闻沈谢二人会写字,高婶就想让写他们代入写一封家书。
纸笔昂贵,当时书斋是有写信服务的,若只需要纸笔,这就只要十文钱,再给熟人一点辛苦费,也就五十来文,虽说小贵,但若是能给远嫁的女儿传递家里消息,使她慰藉,也是值得的。
左右报官也不需要这么多人,四人到了城里就分了开来,谢瑾和高叔一组,沈兰棠和高婶一组,约定事情办完后在茶馆见面。
谢瑾在高叔陪伴下到了县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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