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然后,拼死一战!
是的,拼命!
而不是逃跑。
因为西北狼有一个特点:对猎物,锲而不舍!
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妥妥的一根筋,不撞南墙不回头。
当然了,事情也没有绝对。在两种情况下,它们也是会放弃猎物的。
第一种,走狗屎运,无意间将先头狼杀了。
第二种,杀死它们,杀到整个狼群承受不起伤亡而主动离去。
不过呢,乞儿措木在解释完这点的时候,又特地加了一句:“至今为止,老夫就没有听说过,孤身狩猎的人遇上了狼群,有谁是活着看到它们退走的。”
额.....
好嘛,华雄听完了以后,出门的时候还从部落里拿走了两支短矛。
他的大刀太长了,属于马上用的。而且大刀的施展在于力大刚猛,需要大范围的腾挪空间,在行动不便的雪地不如一支短矛更为顺手。
心里也在侥幸着,就找只狐狸而已,应该不会撞大运和狼群对上吧?
可惜了,他低估了老天爷对他的偏爱。
嗯,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他出了部落,沿着鸟鼠同穴山与草原交界线,跋涉了一个多时辰,终于找到了一处适合潜伏的地点。
这是灌木丛生的山坳,一边是断崖,另一边是慢慢低垂蔓延入草原的山包。连着断崖的突起,是约摸四五丈高的大石头。爬上去让人的视野,对整个山坳都一览无遗。石头的前方不远处,是个碗口大的泉眼,正欢快的往外冒出水来,汇成结了层薄薄冰的小溪流在蜿蜒。
也正是因为这个泉眼带来的热气,四周的野草还是微微绿色的。给野兔或野鼠提供了冬日里的食物,也会吸引狐狸等猎食者。
华雄小心的窝在大石头,用雪花往自己头上毡帽和衣裳上,做出最容易引弓搭箭的姿势后,便调整呼吸,静止不动。他要等从天空中飘落的细细雪花,将自己的身体和石头变成浑然一体,将自己的气味彻底掩盖。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