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血腥味淡去,就无法在鼓起勇气入口。
狼的一生不是在狩猎,就是在狩猎的路上。
巨大的运动量和经常挨饿,让它们的肉变得很柴,贼难吃。
嗯,怎么形容呢?
就连乞儿措木部落里,馋得连从身上捏住了只虱子,也不忘扔进嘴里期待声嘎嘣响的牧民,都坚持嫌弃着狼肉的难吃。
华雄感觉自己在嚼着一块老树皮,又韧又硬。
吃了约摸一斤有余的六分饱,足足用了一刻钟,加上腮帮子不停传来麻木的抗议。
不过能吃得下,总是好的。
六分饱,足够提供今夜身体所需的热量了。
吃得太多,会让血液集中跑去胃部帮助消化,让头脑变得昏昏沉沉,犯困想睡。这种道理,华雄还是知道的。
而且习惯了熟食的胃,骤然接触生冷的肉类,就会迎来明日的闹肚子。
华雄不想因为吃得太多,肚子在三更半夜就开始闹腾,然后因为提不上裤子被狼群给啃了。就算要死,也不能悲催的死在自己便溺中不是?
不用在继续啃了,那是再好不过了。
在他慰藉肚子的时候,狼群一直很平静。
连对它们来说,芬芳血腥味的致命诱惑,都熟视无睹了。
不过华雄知道,这个平静不会太久,应该称之为杀戮开启前最后的寂静。
夜深了,哪怕是有皓月当空和迷人的星辰抚摸雪地,狼的身躯也只能大概看出个轮廓来。唯一变得清晰的是,它们绿油油的眼睛。
犹如荒原墓地的鬼火,勾魂夺魄,令人不寒而栗。
华雄也开始做最好的准备。
他将狼皮剥了下来,分成两块裹在小腿上,用干枯蔓藤一圈一圈的绕起来固定。
类似于后世的绑腿。
在狼群狩猎的习惯中,面对比自己更强壮更高大猎物的时候,会采取拖垮、放血等消耗战术。经常最先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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