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sp;An突然站起来,跑到自己的电脑机位后面,抱出来一个绑着粉色蝴蝶结的大箱子。
他把箱子放到沈坠面前,解了蝴蝶结,把里面的东西一一拿了出来。
“喏,天冷了,这是我给你嫂子亲手织的兔耳朵帽子、围巾、小马甲,还有香奈儿同款包包、手套、毛拖和手机壳。”
沈坠看傻眼了。
好家伙,万物皆可织?
但不得不说,An的手艺是真的好,织得质量好不说,每一件的款式也是那么的可爱和漂亮。
“但是你为什么不直接买给她呢?”沈坠疑惑道。
一队的选手就没有差钱的,娇养一个女朋友绰绰有余。
An却叹气。
“你不懂。当年我追她的时候没还成名,没钱给她买名牌衣服名牌包包,靠的就是这一门手艺才俘获了她的芳心。”
“后来有钱了,如你所说,她想要什么,就索性直接花钱给她买咯,但她又开始觉得我不用心,没以前那么爱她了。”
他把织好的东西一样一样叠好放回箱子里,然后动作很小心地重新把蝴蝶结绑回去。
“所以,追女孩子啊,其实讲究的就是一个走心。”
沈坠:“……哦。”
道理什么的,沈少爷都懂,但女工这东西,他是真不会啊。
于是他把希望转寄到了其他人身上,他定定地看向柳传。
柳传却笑着说:“我追我女朋友的办法和An爷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我是靠厨艺征服她的。”
沈坠挑眉:“厨艺?”
“是啊。想要征服一个女人的心,就得先征服她的胃口。”
“你不知道我女朋友她的嘴有多叼,没遇到我以前,千金大小姐瘦得跟排骨一样,遇到我以后,没到半年,幸福胖了二十斤。”
沈坠:“……”
可是他沈少爷也不会厨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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