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近,只要有警察来找,闭着眼睛都能找到。
结果他的尸骸就这么在这里躺了两个多月?!
“杀千刀的玩意儿,看爷不弄死你!”程烈握紧拳头,气得牙痒痒。
他原以为那家伙在自己住着院,身上还插着三根管子的时候,依旧不断地往下派活的嘴脸就已经够可恶了。没想到现在人都没了,他居然还隐瞒他失踪的消息不报?
真就公司的名誉比人命都重要呗?!
这要放在早些年代,不分分钟得被抓出去挂路灯上?
“呼……冷静,冷静,不能在这个节骨眼杀人。”
感受到自己强烈的情绪波动,程烈不断地安慰自己。
要是没有这次地狱之行,他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估计就直接找上门搞人了。但在这股节骨眼,动手了就前功尽弃了。
没必要因为一个人渣,毁掉自己好不容易换来的重生机会。
而且他的尸体没被发现,似乎也是一件好事。
如果一直没有人发现他的死亡,他就能够用原来的身份活动了。当然,前提是他能够把纸人捏成他自己的模样。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这具尸体不能被发现!
他的当务之急,就是要把“自己”给埋了!
“难道我要自己给自己分尸?”
看着自己虚幻的手,程烈可犯了难。
灵魂状态下的他虽然可以触碰到实物,但力量也就折折纸,拿个水杯这样。想要拖动这么大块的尸骨,难度有点大。
但要是拆骨,他好像也拆不动……
“白小姐,楚判官在吗?我需要你们的帮助!能不能把我的尸体给翻新一下啊?”
往无人的山林里呼喊了好几次,没有收到任何的回复。
程烈一阵头疼,只好翻开自己兜里的钱包。那里头的纸币不多,倒是有一堆没有扔的发票,因为被雨水泡过,都粘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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