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墙做个架子,把这东西放那儿,再找个人日日盯着,免得被野猫还有周天涯这个小淘气给嚯嚯了。
不过现在,就先放书架上吧。
两人安然躺在床上,抬头看着书架上的红薯,心中依然雀跃。
徐清麦满足地喟叹一句:“这日子,也算是越过越好了。”
第二日,周自衡就让杨思鲁从润州屯署里找来了一个木匠,在柴房里做了个架子。
“这是何物?”杨思鲁看着红薯,好奇的问。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东西,像是某种植物的根茎。寺丞这么看重,难不成是什么珍贵的粮食与可食用的东西——杨思鲁早就知道,他这位寺丞,对那些珍贵的观赏植物兴趣一般,只对能吃的感兴趣。
“是我去扬州之时,与徐太医在扬州的市集上找到的。”周自衡面不改色的道,“说是一位姓陈的客商从婆罗洲那边过来的,那儿的土著就吃这个,很高产。我想试试,能不能在咱们这儿种好它。”
杨思鲁恍然大悟,佩服道:“还是寺丞有心,去扬州也能发现新的作物。”
周自衡微微一笑,深藏功与名。
这是他与徐清麦商议过后给出来的出处,反正往海外推就好了。历史上的红薯,是先从美洲传到菲律宾,然后明朝万历年间,福建一位下南洋的商人陈振龙认为这东西绝对是能救灾的神物,于是冒着被西班牙殖民者发现后砍头的危险,将红薯藤编在了船上的缆绳里,这才带了回来。
红薯因此在南方扎下根来,并在数次饥荒中挽救了不少南人百姓们的性命。但一直到乾隆时期,它才被推广到了北方。
周自衡听老师讲过这段历史,据说福建那边还立有陈振龙的碑。
待搞定这一切,他拍了拍杨思鲁的肩:“晚上过来家中吃饭,我亲自下厨。”
杨思鲁眼睛一亮,想也不想地应了下来:“卑职一定来。”
好久没吃过寺丞亲自料理的饭菜了,想念!
除了杨思鲁之外,周自衡还邀请了李崇义以及陆存中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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