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从地库驶了出来,轮胎滚啊滚,眼看就要左转进入路口开走了,最后竟然越开越慢,直接停了下来。
“哪个不长眼的!把车停在这里,晃我的眼睛……”陈乐筝口齿不清,嚷嚷了一声,迟钝地拿手挡住刺眼的车灯,然后侧过头,像鸵鸟一样埋了下去。
仿佛要安详地睡在花坛里,当一夜醉酒的流浪汉了。
但他确实还没那么神志不清。
车灯早已熄灭。有人朝这边走了过来,黢黑的影子笼罩下来。
可能是晚上散步的路人或环卫工,发现了花坛草丛里的异样,好心地过来查看情况,可能下一秒就要报警了。
陈乐筝自己缓缓地坐了起来,先一步笑笑,摆手解释道:“我没事,我就是在这里休息一下,马上就走,马上就走……谢谢啊……”
他刚说完话,把头仰起来看人,仰得很高,红扑扑的脸上挂着人畜无害的笑容,圆而黑的眼睛充满醉态,头发丝上还挂着两片枯树叶。
他却没赶紧站起来,而是灵魂出离一般,彻底地呆住了。
黑西裤,灰衬衫,以及一张不敢想象的英俊的脸。
陆温乔手里拎着车钥匙,低头看着他,开口说道:“需要叫人先扶你回酒店休息一下吗?”
陈乐筝撑起手臂,踉踉跄跄地站起来,甚至没忘记拿上掉在旁边的矿泉水瓶,他什么也没回答,好像没有认出陆温乔。
“陈乐筝。”
陆温乔叫了他的名字,很平淡随和。
见陈乐筝停了下来,陆温乔礼貌伸手,轻轻地扶了他一把。
陈乐筝很清楚,自己现在这样的情况,连路过的路人和环卫工都会伸手帮忙,又何况陆温乔呢。
他低声说:“我真的没事,能自己回去。”
陆温乔不以为意,并不认真地说:“这么多年没见,连人都不会叫了。”
陈乐筝一下子扁了扁嘴,转头看向陆温乔,眼睛也红红的,里面的两点光亮让瞳孔显得有些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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