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他知道自己几斤几两,虽然磕了两本歌唱技能书,可终归还是个半吊子水平。
真要当歌手,也不够格。
沈翔想通了,也就不继续纠结了。
就让这歌,成为网络上的一个缥缈的传奇吧。
自己的性格,本来就是淡泊名利!
这种做幕后大神的感觉,挺好。
……
晚上,手机响了。
陈毅:“我,江岸区,撸串,速来!”
沈翔回了一个字:“好!”
想来陈毅这小子不是下班了就是放假了,居然能想起请自己撸串,还真算有点良心。
作为一名撸串爱好者,沈翔麻溜的从沙发上爬起来,熟练穿好衣服。
出门,前往车库。
开着车,一路驶到了江岸区。
这一片的经济建设一般,然而却存在很多不错的小吃,魔都很多街头美食爱好者,都会慕名过来光顾,而且这一片最有风味的烧烤摊也是开在此地。
流线型的拉风红色法拉利刚停下,顿时引起一群人的目光。
沈翔从车上下来,见陈毅已经在点单了,而且旁边还摆着一箱啤酒。
“凡哥,你这车,,又是啥时候搞的啊?”陈毅此时的眼神也有点震惊,尽管他知道沈翔现在已经不是普通人了,这阶级跳跃实在太快了,说好的只是简简单单来撸个串,可这豪车尼玛也太亮瞎眼睛了!
沈翔叹了一口气:“没办法,本来想以普通人的身份和你们相处,但现在不行了,实力他不允许。”
陈毅:“……”
见过装逼的,没见过这么能装逼的。
如果不是现在是法治社会,陈毅很想当场打死这个装逼犯。
“唉,你就打击我吧。”陈毅无语道。
“开个玩笑,你小子别在意,出门比较急,我现在又只有这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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