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是我背的背篓,和二哥挑着东西进山的竹筐,还有洗脸用的木盆。至于坛子,那是别人家传家的本领,爹也不会。”
一听这话,藜麦眉心紧蹙,她没想到这里缺的东西还挺多,还都暂时做不出来。
在她困扰的时候,藜荞紧接着继续说:
“还有就是,野猪的个头太大,家里没有可以存放的器物。现在天气热,猪肉做成咸肉并不是很合适,放久的话估计要出问题。”
“那就做成坛子肉、风干肉。”
藜麦一次性给出两个解决办法,这些都是她曾经从菜谱里见过的肉类存储方法。
不仅可以使肉类保存时间更长,更重要的是做出来还存在独有的香味。
“坛子肉是什么?”
藜荞可以凭借字面意思,猜出风干肉的制作方法,但是坛子肉,听得她一头雾水。
“就是将肉切成手掌般的大块,放入锅中油炸,炸出油之后,肉连同油一起放入坛中。只要油没过肉,就能够保存很长一段时间。”
藜麦努力将记忆中的方法复述出来,总结成干巴巴的两句话。
但一旁的藜荞却听得津津有味,觉得这种方法可操作性很强。
因为她们家一贯吃的都是猪油,猪油的保存时间很长,那么用来保存肉,应该也不成问题。
想到这,藜荞的一颗心瞬间兴奋起来,恨不得现在就尝试这种新的保存方式。
“咕噜咕噜——”
但一阵肚子饥饿的叫喊声,打断了她的思绪。
看了一眼围在铁锅旁的两人,连忙喊道:
“先吃饭,先吃饭!”
和往常一样,第一碗永远是属于藜麦的。
这段时间以来,也让藜麦的嘴成了钢牙铁嘴,刚出锅的汤,还没吹几口,就迫不及待地灌进嘴里。
鲜香的滋味顺着奶白的汤汁侵入身体,嫩滑的鸟肉更是一抿即化,轻轻松松脱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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