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听腻了,可不知是不是我的表情实在太过平静,容望眼中的担忧居然一点一点化作心疼,几息后,他竟揽我入怀中,轻抚着我本就不剩多少肉骨的脊背,宽慰我道,“别怕,妙妙,宫里有最好的太医,最好的药材,无论你生了什么病,都会好起来的。”
我低垂眼睫,默而不语,任他抱着。
“还有,你以后别总抠弄自己的手,今日都流出血了,太医说给你敷过药了,让我瞧瞧,血可止住了?”
容望拉住我的手要看。
我这时才动了动身子,不想让他碰我,容望哪里肯依,将我的手攥得更紧,挣动间,袖口飞起一角,堪堪露出右腕腕骨那块鲜红的烫疤。
落在胎记的那块斑痕之中,犹如红梅印血,生生扎眼。
容望呆了一呆。
他目光有些发直地盯着那块烫疤,好半晌才开口问我,“许清妙,这块烫疤…是如何来的?”
“我记得,当初我寄居于北燕王府时,你手腕上还没有这块疤痕的。”
37、
这块烫疤是对我年少痴心一场的惩罚。
不仅在手。
亦留在心。
其实,我并不喜欢身上留疤,但我天生便是疤痕体质,极易受伤留疤,所以我十分爱惜自己的身子,平日里只要是伤了磕了,都会立即用药细细涂抹,连死皮痂印也会用特质的软膏祛得干净,除了腕间的那块烫疤,整个身子上都未曾留下过何伤痕,因我总觉得好好的身体若留了疤,便是如同白璧蒙尘,看着十分的不舒爽,若像许桑衡那般浑身是伤则更是丑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