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提姆抱着计算机,黑眼圈特别重,还打了个哈欠,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一张黑卡,递给了陈安,“你好,安,我是提姆德雷克,排行第三,这是见面礼,安。”
她也从诺玛那里得到了一家六口的信息,知道眼前这个是韦恩集团的少总,感叹了一下,真是壕无人性,一见面出手就是黑卡。
芬格尔嘻嘻笑着插进来,狗腿的握了握提姆的手,“初次见面,给了好大一份礼,我是芬格尔·冯·弗林斯,安的好朋友,这次是校长安排我陪安过来哥谭认亲的。”
陈安翻了个死鱼眼,朝着提姆点点头。
她确实得带个搭档过来,哥谭可是犯罪率最高的城市,这可不比屠龙,万一翻船了还有个人把自己给捞回去。
芬格尔虽然看着不靠谱,但作为A级混血种还在那次任务中活下来的几个之一,除去了狮心会和学生会会长那两个,算的上最强战力之一了,而且鼠有鼠道,芬格尔绝对能在哥谭混的开,她保证。
迪克打量着芬格尔,芬格尔老是微微弯着背,实际真的很大一只,身材健硕,五官深邃,地道的德国人长相,嬉皮笑脸的,让人忽视了他的身形。
“我们走吧,去车上再聊。” 迪克收回打量芬格尔的目光,友好的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