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的周六。
周六的清晨,我拿出了最好的状态,具体表现在周五的晚上九点半就熄灯上了床,然后梦里都是美国队长大战罗宾的。
GIF,我全程坐在老板位上为斯蒂夫加油助威,目中无人的达米安像只鸡仔一样被他甩来甩去,摁倒在地二十四次!
精神饱满的我在斯蒂夫欲言又止的目光下干了两杯牛奶,裹着薄外套就和他奔跑在早上六点的大都会。
五分钟后,我脚步沉重的申请休息。
“我刚才就想说,今天早上有雾,不适合晨跑。”属实拉胯了,斯蒂夫。
“那你为什么还要一大早的过来。”眼神哀怨的盯着这个绝对是故意的男人,经过五天的相处,我已经清楚的认识到金发甜心是个什么样的人了。
如果说克拉克是三岁的水平,这个家伙绝对是十二岁的水平。
尤其是他很喜欢用老好人的那种温和来让我莫名其妙的愧疚,然后就达到他不可告人的邪恶目的,简称就是白切黑。
“二楼有茉西新购置的跑步机。”他抿着嘴唇笑了下,宣告了我以后再也不能考虑用人工降雨规避晨跑的计划。
“你考虑的真周到,斯蒂夫。”裹紧了自己的小外套,我开始思考他明天就离职的可能性。为什么不是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