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频繁,顾骁白在这里租了一个车位,每月的租金相当不菲。
奚宁远远瞄了一眼,发现那辆熟悉的雷克萨斯已经熄了车灯,安安分分停在车位上,除了那个亮眼的车牌号,还是一副泯然于众车的低调沉稳模样。
她正往那个方向走,一辆白色的保时捷帕梅,此时从前面行驶过来,车子速度很快,一点也没有在停车场内减速让行人的迹象。
奚宁连忙避到了一边,生怕会被这招摇过市的车刮碰到。
那辆帕梅原本风驰电掣,却在经过她身边时,陡然踩了个急刹车,还刻意按了声刺耳的喇叭。
奚宁见它又停住不走了,非但不走,还按喇叭,显然就想刻意在人面前昭示存在感,于是目不斜视地直接绕过车身。
车主人此时同时降下了红色的车顶和车窗,露出一张帅气逼人的脸,笑吟吟地跟她打起招呼来,
“真是巧啊,我正好要去吃饭,没想到在这碰见了。奚宁,你出国一趟可是占尽了风头,连我们这些别的院系都听说了。这是要去坐谁的车?不如坐我的吧,保时捷配你也不算委屈吧,想去什么地方,我可以载你去。或者,跟我一起去吃顿饭?”
这帕梅的车主正是和她同届金融系的元驰,也是之前在篮球场被她狠狠扫了一通脸面的男生,前段时间的学校男子篮球比赛里,还打黑球令顾骁白手臂受了伤。
他懒懒坐在车位上,穿着一件黑色的皮夹克,很少有男生能把皮夹克穿得好看的,这元驰恰巧是一个例外,虽然此人心术不正,但仅就外表而言,也挺能唬人的。
可这副漂亮皮囊,完全不影响奚宁对他的厌烦,连看到他都觉得厌恶的程度,这个男生看她的眼神令她十分恶心。
奚宁自小就是一个高敏感的女生,对于善意和恶意都能非常敏锐地察觉。
尽管这个元驰从入学开始就大动干戈追求她,大肆宣扬对她的爱慕,动静闹得全校皆知,俨然以她追求者中的第一人自居,但奚宁一点也感觉不到他对自己的爱慕,他看她的眼神里只有欲.望二字。
奚宁此时连眼神都不想给他,头都没回,漠然地回了几个字,“不用,我有人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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