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专属合同。
虽然主要的内容是爸爸妈妈在谈,但是卢景圆看了看合同内容还是有点咋舌,她感觉自己可能成为在I.O.I活动期间可能不会有什么收入了。
因为这合同里面说她们I.O.I成员的所有收入,CJ占25%,运营公司YMC占25%,剩下的50%才是各家公司和成员们能拿到的收入。
想一想,她们有12个人,这50%的收入要先平均分成12份,12份里又要再各自按照自己经纪公司的合同进行再分配。
比如说她们接了一个代言,缴税后能拿到6000万韩元的代言费,那么只有3000万分给她们12个人和所属公司,那平均到每个人和公司就是250万韩元(折合人民币13125元),再按照所属公司合约上的比例进行分成,这还只是广告,如果是专辑这种有投入的呢,还要在净利润的基础上再按这个方式进行计算…
相比现在的行情,车社长给她的合约其实还蛮厚道的,专辑和演唱会以及参加综艺节目的收入都是对半分,商演和代言公司收取40%,她可以分到60%,合约期目前是5年,但是有条款约定了I.O.I解散后卢景圆回到公司要再签订相应的正式经纪合约。
介绍合同的时候,车社长也提到YMC那边说目前的规划是她们成团8个月内会回归两到三次,目前已经定好的组合代言也已经有5个了,并且出道和解散的时候都会举行演唱会,还有一些综艺节目和商演也都定的差不多了。
卢丽和金振宇之前都研究过目前市面上的一些经纪公司合约,知道目前作为刚起步的公司,能给卢景圆这个合约已经是非常厚道,所以在律师对完合同没问题之后,就把卢景圆叫到一边。
卢丽表情有点严肃地问她:“景圆,你真的想好了吗?真的要走这条路了吗?”
卢景圆认真地看向妈妈:“我想好了,这四个月里我每天都在想,我还是想成为爱豆,我想站上舞台。”
看着女儿眼里的坚定,卢丽不再说什么,点点头摸了摸她的头发,让她回去签字了。
卢景圆签完字之后,突然意识到,她现在真的成为一名爱豆了,虽然还没有正式出道,可是她马上就要进入出道准备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