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壮硕。吸食芬太尼长达半年,浑身上下的皮肤都溃烂了,像个僵尸。”
“他曾经囚禁了我的老板,带着满弹的枪,不是钢弹,而是火药。在人体里爆炸开,会一瞬间煮碎你的五脏六腹。尸检刨开的时候,腹腔的模样……”白晓阳看向林小菲端来的那盆肉羹,说,“和那个很像。”
“和电影里不一样,被枪口指对着的时候,人不会太平静的。那是一种很神奇的体验,因为你知道你一定会死,而且会死得很痛苦。”
白晓阳摩挲着刀柄,回忆起那时的场景,现在想来依旧还是会有些心悸,也十分感慨,“在那种极端情况下,我一个人把老板救出来了。”
饭桌上依旧没人说话,只有白晓阳一个人。声音很轻,像在转述别人的故事那样,语气有些自嘲,但也是诚恳的。
“我也曾经在走夜路的时候,被一群流氓围起来。纽约不安全的区域很多,时至今日依旧还有帮派在活动,黑人,墨西哥人,拉美人。”
“我对那晚的记忆很深刻,他们每个人身上都带着大麻和酒精的味道。”
白晓阳若有所思地说,“如果不是有人救了我。我说不定会被他们绑架带走,殴打,然后轮奸。运气好的话会被扔到偏僻的地方自生自灭,运气不好,我会死在那几个人手里,录制的视频传遍暗网,内脏被卖到世界各地。”
就和对着Raven做犯罪心理研究报告一样——普通地叙述着骇人听闻的、血淋淋的恶性犯罪事件。白晓阳面不改色地说着这些极端、粗鄙,令人感到不适的话,用词既不温和也不委婉。
白宜城动了动,他似乎要说什么,白晓阳阻止了他。
“我手腕上有条疤,”白晓阳淡淡地说,“那是我自己划开的。”
“一点一点……我甚至能透过刀刃看见皮下抽动着的肌肉组织,和血管一起,被我用了很大力气才切断。”
身后传来了某个人喉咙发紧的声音,这让听得心惊的白宜城醒了神,他语气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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