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任慈翻过第一页,第二天的日记只有短短的一行字:“我找到新工作了。”
具体是什么,后面的内容被撕去了。
任慈飞快翻阅内容,中间被扯下了许多页,每次都是提及“新工作”时,后面的内容被扯掉。
留下的,全是对洛伊斯小姐的爱和思念。
三个月的日记没多少,任慈没花多少时间就翻到最后。
最后一页的日期,刚好就是他死去的前一天。
“我终于攒够钱了!白天去买了一套新衣服和新鞋子见了洛伊斯,她很高兴,天啊,我从来没这么幸福过。
与洛伊斯说好,明日我就去预定船票,她收拾好东西我就接她离开,去美国。
洛伊斯非常喜欢这双鞋,她说我穿上神气极了,像个贵族。
但工作时不能穿,因为皮鞋跑得不够快,我得跑再快些,才能拿到最后一笔工资。鞋子还是放在家中,等去美国再穿吧。”
任慈看到最后,微微一愣。
跑得不够快?
她合拢日记起身,走出卧室。
在弗兰肯斯坦的注视下,她拿着日记穿过客厅,走到玄关。拉开门边的鞋柜,任慈一眼就看到了那双鞋。
亚历克斯没在日记中记载新鞋什么模样,但是在所有质朴的普通鞋子之间,那双用鞋油打点到锃光瓦亮的皮鞋实在是显眼。
她把鞋子从鞋柜中拿出来。
下一刻,坐在沙发上的弗兰肯斯坦猛然起身。
怪物的动作非常激动,他直接站立,沙发因此而向后挪动,发出刺耳的“嘎吱”声响。
这把任慈吓了一跳,她转过头,再次看到弗兰肯斯坦就这么直挺挺地向前倒下去。
“小心!”
这下任慈顾不得什么鞋了。
幸而亚历克斯的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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