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门任慈先行把萝卜和芜菁处理干净,与新鲜的鱼一起丢进锅里炖煮。
然后烧水、把弗兰肯斯坦那溅满血迹的旧衣服直接扔到壁炉里。
待热水烧开后, 她才转身看向站在门前的怪物:“把余下的衣物也脱掉, 进浴桶。”
弗兰肯斯坦乖乖照做。
枪手的出血量极大,不止泅透了他的外套,连衬衣都沾染着鲜血。一路走来,血迹干涸趋近于黑,更是粘连在他雪白的皮肤上。
泡进水里, 已经成为粉末的血迹瞬间散开。
但粘连在他头发上的血污依然顽固。
唉!
任慈不得已拿起肥皂:“你坐下。”
如果可以,她不想用工业肥皂伤害这头漂亮的金发, 但也没办法。打上肥皂后,第一遍、第二遍甚至没起泡沫, 等到了第三遍,他的长发才展现出原有的样子。
这还不够。
这家伙可是吃了人肉的!任慈都不敢想象生肉里面含有多少细菌,她找来了崭新的小刷子,在上面涂抹上盐:“张嘴。”
坐在浴桶里的弗兰肯斯坦乖乖张开口。
刷子探入他的口腔。
这可不是牙刷, 粗糙的摩擦感让弗兰肯斯坦迅速拧起眉头。他下意识地想要合拢嘴巴,却被任慈眼疾手快,伸手一把按住嘴角。
任慈的拇指就在贝齿之前, 弗兰肯斯坦不敢咬了。
她仔细地为他清理口腔,而怪物却不老实。
出于好奇,他的舌()伸了出来,舌尖轻轻触碰着任慈的指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