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确实需要金钱来维护。
她打扮得也很富贵。
进入10月的首都已经有点冷了,她穿着红毛衣,配一条黑色呢料西裤,脚蹬黑皮鞋,胸前挂着一块满绿的翡翠别子。
别子,玉佩也。
镂雕满绿,鲜艳漂亮,只是不够透明。
但恰恰说明这是清宫旧物。
大部分清宫旧藏翡翠都是糯种不透明,冰种以上的数量稀少,价格极其昂贵,真不是一般人能弄到手的,哪怕郭天宝是海外华侨。
“你和陆逐日关系很好?”林晓红走过来问她,没一点礼貌。
陆明珠起身都不起身,冷淡地道:“是又怎样?”
大家都知道。
林晓红坐在她对面的座位上,眼光从陆明珠手指上的心
形粉钻戒指上一扫而过,攥了攥手指,藏在桌子下不露出来。
郭天宝送她的钻戒以前觉得很漂亮,现在和陆明珠的一比,顿时黯淡无光。
陆明珠不喜欢她,正准备换个位置继续吃饭,忽听她开口道:“陆逐日现用的那根拐杖是你们家送的吧?”
“是又怎样?”陆父敢送,就不怕被人知道。
林晓红抓紧手里的夏奈尔手袋,扯出一抹僵硬的笑容,“是这样的。”
“是哪样的?”陆明珠突然有点好奇,放弃刚才的打算。
林晓红道:“我就直说了。陆逐日作为革命干部,应该以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为主,不应该贪图享乐,用这么名贵的拐杖实在不适合,既然是你们家送他的,你能不能跟他说一声,让他把拐杖卖给我?除了钱,我再送他一根上好红木的拐杖。”
陆明珠突然笑了,“既然你知道他的拐杖很名贵,那么你是知道价值了?”
林晓红撇撇嘴没说话。
她想买,自然不肯说自己知道拐杖价值20万块大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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