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于一使劲,把我可怜的手和已经冷掉的半截玉米从弗莉达的魔爪里掰了回来,朝着马尔福投去一个英雄所见略同的微笑。
“给我闭嘴,马尔福!”弗莉达每次被马尔福一逗,就会立马火气上头,“难道你觉得我分析得哪里不对吗,弗利蒙长相好、性格好、血统好,最重要的是家世也好,我们卡莱尔如果跟他在一起一定不会吃苦,可以当一辈子快乐的小仙女!”
“瓜再好,也要口味被人喜欢才行呀,弗莉达小姐,难道你没注意到亚克斯利小姐已经被你的几百次说媒给整得一脸生无可恋了吗?”
弗莉达听着,下意识转头看向卡莱尔,果然她又开始一边抚额,一边机械地啃剩下的小半截玉米了,一脸被生活的重担压弯了腰的样子。
弗莉达一看这不争气的女儿,呸,不开窍的室友,就感觉惋惜,在她看来,错过弗利蒙,简直跟错失一个亿一样。
弗莉达的分析方方面面确实都很在理,弗利蒙的长相自不用说,阳光帅气小奶狗;性格也很开朗活泼,是格兰芬多小太阳;血统纯正,在混血流行的当下,纯血在巫师界已经越来越稀少了,甚至在斯莱特林,真正的纯血也只是很少一部分,可见纯血巫师的稀有和抢手程度。
但是,仅仅就因为这些条件,就决定与一个男生展开恋情,是不是过于草率了一点,我心想,至少也要先弄清楚自己到底是不是真的对弗利蒙动心才行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