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的桌上看见了——一个新的水晶球,其中白色的絮状物如有生命一般,不断变化着形状。
芦笛知道那里面是什么——至少她以为她知道,正要说话,却听高法依格说:“第九个。”
芦笛一愣:“这不是血斧王?”
高法依格摊开双手:“不是啊。这个——我另外找到的,第九个。”
芦笛听高法依格低低地像自言自语道:“要是所有都像这个这么简单就好了。”
她也表示赞同,非得要她亲口问:“血斧王呢?”
高法依格干巴巴道:“我去冥界找了,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找到。”
她说的好像十分轻松,其实她为此在冥界绵亘许久,甚至不惜找了关系——可是没有结果就是没有结果,她也不知道为什么。
有那种时候她甚至以为埃里克没有死透,偷偷回了诺尔威一次,他坟头草都老高了……
是的,时间匆匆,看上去她就几次来回的时间,可其实已经又过去了十年。
好在这十年到底没有蹉跎,因为这第九个,她们的计划又往前前进了一小步。现在只差……
“其实你上次回来我就想跟你说,但是你走的太急,我没来得及,”芦笛慢吞吞道,“既然冥界没有他的踪影,或许应当换个思路——你有没有想过,或许,他去那里了呢?”
“哪里?”
“阿斯加德。”芦笛飞快回答,仿佛这个名字烫嘴似的。
阿斯加德现在招募亡魂,每十年一届,选取一些在人间声名赫赫的英雄,成为名叫恩赫里亚的卫兵,到阿斯加德服役一百五十年。血斧王……以他的资历,或许也是够得着的。
“下一步……咱们本来就要去阿斯加德的吧?”芦笛见高法依格面露思索,试探着继续问。
芦笛有些惭愧,只有她自己知道自己的建议里包含着私心,她们之中,必须有一个人要去阿斯加德,比起自己,她更希望那个人是女巫。
虽然,女巫不为阿斯加德欢迎,去那里是一件极具风险的事情……但在女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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