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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不适宜放太多银钱,每隔一段时间,都要把铜钱换成碎银子,再把碎银子拿去钱庄浇注成十两二十两的银锭,一部分存成银票,另一部分拿回家来供给花销。
一开始,沈姝云打算教絮娘来做这件事,但自打开了胭脂铺,絮娘本就坐不住的性子,更加风风火火起来,好在喜春是个耐心好学的,交给她做,也能让人放心。
“虽说侯府凶险,可他们是真大方,整整五十两银子,这么多钱,我都快拿不动了。”
沈姝云望向烛光下少女亮晶晶的眼睛,温声道:“区区五十两,都不够权贵人家的妇人做两身新衣裳的。”
“做衣裳要花那么多银子啊?”喜春嘟嘴,“我从前伺候的那些夫人小姐,也没有那么大的花销。”
“朔州城里多的是权贵,寸土寸金,要想买间两进的宅子,至少得要七八百两。”
“太贵了,咱们得卖多少胭脂,看多少病人才能赚到这些钱啊。”
“就这还不是最贵的,到了京城里,像咱们现在住的这种四方小院,不带铺面,位置稍微好点的,也得上千两。”
只这几年赚的银子,能保证一家人吃穿不愁,可要再进一些,例如在朔州城买间宅子,就远远不够了。
看喜春有些沮丧,沈姝云主动问:“在想什么呢,愁眉苦脸的。”
喜春转过脸来看她,鼓着两腮,“我在想,要是我的手能跟姑娘的手一样巧,就能跟您学开刀、制药、绣花,也像姑娘一样凭本事挣钱,家里多一个人出力,就能早点买新宅子了。”
沈姝云被她的认真逗笑,腾出手去拍拍她的肩膀。
“你为这个家出的力不比我少,一日三餐,记账随行,哪样不是你出力。”
喜春被夸得不好意思,低头一笑。
“姑娘不嫌我笨,愿意教我算账写字,拿我当一家人看,我自然要让姑娘吃的饱饱的,好报答姑娘。”
早在搬到朔州城后没两天,沈姝云便当着她的面把她的卖身契给烧了,喜春面上是家里帮忙的丫鬟,实际早已是自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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