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也不知道齐英是怎么学会认字的,又是怎么找到那部丹经,学会了炼丹之术的。
大家只知道,杂耍班子一夜之间死绝了,齐英摇身一变成了方士,炼制的丹药能让人百病全消、精神抖擞。
齐英成了富贵人家的座上宾,尤其是那些年老体弱、力不从心的豪绅,吃了她的药,不但能恢复年轻时的体态,最重要的是能重振雄风。
她的名气立刻就传开了,丹药供不应求,短短几年就攒下偌大一份家业。
只是这女子许是年轻时穷怕了,爱财如命,对妖魔的要求也来之不拒。
几个行商小声嘟哝起来。
“与虎谋皮,也不怕卸磨杀驴。”
“黑心肝的,夜里可还睡得着觉?”
“真是丧了良心啊,死后怕是不得超生哦。”
红烛听到他们的议论,看了眼那已经吃完她左腿的鹿妖,心里摇了摇头,手上悄悄捻出一张符箓。
鹿妖嘴角还带着血,端起酒杯,与周围众妖敬过一轮,大手一挥,把一名行商捞到了手里。
那行商骇然尖叫:“大王,那女子还有半截身体,她比我好吃啊!”
鹿妖拿刀一砍,斫下他两条腿,在他的惨叫声中,颇为耐心地解释说:“可我喜欢吃腿啊。”
行商一个普通人,没有红烛的修为,剧烈的疼痛下,没多久就晕了过去。
剩余人等,无不抖若筛糠,屎尿齐下。
一股腥臊味混进了血腥味里,众妖骂骂咧咧,面色不善地看着不够安分的食材们。
主座上,抱着孙女逗乐的山君面色一沉,将孙女递给奶娘,虎掌探出,当即就要把所有还活着的凡人都击毙。
留着这些人,还不是为了吃口新鲜的,现在弄得臭烘烘的,还不如先把血放干净,架起炉箅(bi),改吃烧烤。
富丽堂皇的厅堂中,响起了凄厉的惨叫,人们像羊群般四处逃窜。
面色苍白的红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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