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朗发现豹长龙的头发变黑了,不再是之前非主流一般的黄毛,这个改变让秦朗还是很满意的。
自己身边的手下,绝对不可能有混混一样的打扮。
“走吧!”秦朗看了眼豹长龙,然后率先走出庄园。
豹长龙看到了秦朗眼中的赞赏和欣慰,便知道自己将头发染回来是做对了,也着实松了口气。
他发现跟在秦朗身边的压力,要比跟在赵文身边大无数倍。
当然赵文根本不值一提,至少和秦爷相比,完全不是一个档次之上的,豹长龙心里默默的想着。
“文龙,你当初为什么走上混混这条路?”秦朗一边走着,一边问豹长龙。
他对豹长龙的过往,还是比较好奇的。
豹长龙的思绪顿时因为秦朗的一句话,带到了他十三岁的时候,眼圈便红了。
“父母都死了,叔叔不管,舅舅不爱,嫌我是吃干饭的累赘,然后我就从老家跑出来,之后就开始偷东西,拦路劫钱,先后四次进了治安局,但因为年纪小就管教一番,又放了出来。”
“我也知道偷东西,抢钱不好,可是我不偷不抢,怎么活?”
“那个时候吃了上顿没下顿,我觉得人生都是灰暗的,于是我就豁出去了,大不了死了算了,之后就变本加厉的开始偷东西,终于有一天在我十八岁的时候碰到了赵文。”
“因为我偷钱偷到了他身上,就把我逮住了,见我是个好苗子,就把我收为手下。”
“十八岁的时候正是叛逆期,我觉得自己牛的很,天天有吃有喝,纹身,喝酒,泡妞,手底下跟着四五个小兄弟,满街道乱走,劫钱,在中学和高中学校门口欺负老实的学生,那个时候很有成就感。”
豹长龙一边跟在秦朗身后,一边陷入回忆的说着曾经的过往,脸上还带着几丝苦笑和厌恶。
他厌恶那个时候的自己,走上了错误的道路。
秦朗认真的听着,甚至心想当初如果自己没遇到师父的话,自己或许也会和豹长龙一样,最终为了生活,为了一口吃喝,去做混混,走入另外一条路。
庆幸自己遇到了师父灵武霄,从此改变了人生。
“直到去年发生了械斗,金口市当初有另外一伙势力,我们双方火拼,我很勇猛但也被对方一个马仔用匕首捅了一刀,距离心脏只差二分。”
“那个时候命大,加上赵文手底下四大双花红棍之一的老肥哥,肯为我花钱治疗,我才能继续活着。”
“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知道这条路走不长,早晚会栽。”
“也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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